机动车遥感监测尾气超标车辆信息公开
发布时间:2021-04-14 09:16 点击数: 字号: T | T
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管,改善大气环境质量,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2020年12月1日发布通告启用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(地点位于荔园路与城港大道交叉路口往东300米,靠近滨河豪园小区北出入口),将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,采取“环保取证,公安处罚”方式,监测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尾气排放状况,抓拍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,并依法处理,超标车辆信息详见附件机动车遥感监测尾气超标车辆信息表。请尾气超标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在本信息公开日起30日内经过检查维修后到莆田区域内汽车排放检验机构进行复检,逾期未复检将列入黑名单,年检时将被限制环保检测。
附件:机动车遥感监测尾气超标车辆信息表
附件下载